我市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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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浙江省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名单,我市入选。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我市提前部署、积极谋划,通过出台《余姚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并成功出让牟山镇牟山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宗,为试点工作打下基础。“我市将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和试点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确保入市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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